原標題:我省公積金支取時限從一年內調整為五年內
記者從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獲悉,我省日前對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進行了相關補充。
根據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制定的《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補充規(guī)定(暫行)》,職工及配偶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支取時限由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以內調整為五年以內。裝修自住房屋、繳納物業(yè)費可以支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職工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其直系親屬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申請時限為每年可提取一次,合計支取額不得超過當年還款金額。(實習編輯:譚婉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