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日從廣州市城管委獲悉,《廣州市居民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管理辦法》將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意味著廣州市居民住宅產生的裝修垃圾也要實行袋裝收集,并且定時定點投放,若不執行將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辦法明確居民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是指居民住宅裝飾裝修、修繕所產生的磚渣、木料木屑、廢塑料、石膏板、玻璃、金屬等廢棄物。而居民住宅裝飾裝修、修繕所產生的油漆、涂料、膩子粉等含有害物質的廢棄物及其容器應當按照有害垃圾投放。
根據辦法,居民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應當實行袋裝收集、定時定點投放、集中清運。排放5立方米以下的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應當投放至堆放點或者臨時堆放點。一次性排放5立方米以上的,由居民自行或者委托具有《廣州市建筑廢棄物處置證》的運輸單位將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運輸到經批準的消納場和綜合利用場地。
為鼓勵居民把裝飾裝修廢棄物主動投放到指定堆放點,辦法提出,市、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居民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處置經費、無主居民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清理經費、居民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由堆放點或者臨時堆放點清運至消納場的經費,以及相關管理經費納入建筑廢棄物管理經費預算。
辦法明確,若不袋裝收集、不在指定地點投放或者隨意傾倒居民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的,將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給予責令改正,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如果是將生活垃圾與居民住宅裝飾裝修廢棄物混合排放的,將對違反的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對違反的個人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實習編輯:周芝)